| |
目 录
|
|
稿费琐谈彭燕郊
古之士大夫,讲究“清高”,耻言金钱,非说不可时,称之为“阿堵物”,意思是“那个东 西”。稿费是近百年才有的新词,以前有个雅称叫润笔。 为什么雅呢?因为那是大交易,与之者和受之者都不是平常人,和如今的出版者与作者远不 相同,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一看顾炎武《日知录》的记载,真是有趣得很。开风气之先的是 司马相如,为失宠的陈皇后作《长门赋》,汉武帝读了受感动,陈皇后重新得宠,司马相如 得黄金百斤,那时好像还没有润笔这个规矩,陈皇后是以向卓文君买酒的方式送黄金的,所以人们只好说是“作文受贿”,这“贿”字分量可能没有如今这么重,若不,司马相如也太不 光彩了。 润笔之风至唐大盛,最出名的是韩愈,专为名公巨卿写碑铭,“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杜 牧撰《韦丹江西遗爱碑》,得采绢三百匹。利之所在,人争趋之,《蔡伯喈集》里面,竟有 为年仅十五岁、七岁者作的碑文。 此风代代相传。民国年间,有件最耸人听闻的特例:“海上闻人”、黑社会巨头杜月笙做寿 ,要找个最有声望文人写“寿序”,选中了章太炎。章老夫子自然是泰山北斗、神州人望了 ,给他写了,称之为《侠而儒者》,据说杜给了三万银洋(或说五万),此数不知算不算近代 润笔的最高峰。 至于稿费,性质与润笔几乎完全不同,香港称卖文为生者做“爬格子动物”,悲悯之情跃然 ,说得好听些的叫“笔耕”,“笔耕不辍”,形容其辛苦。稿费这回事,是清末有报纸时才 有的。听前辈说,那时候的报纸像《申报》等,你有作品(诗词之类的吧)要它发表,须付费 ,类似如今的广告费,倒是戏院里的戏单,报纸必须刊登,还给钱,不叫稿费,不知叫什 么费,总之不但不付广告费,还有一笔收入。后来出版业发展了,报纸之外,杂志、书籍出 版数量大增,于是有稿费。 上世纪30年代,上海的稿费,全国最高。《文学》、《现代》这样的大刊物,标准是千字三元,黎烈文编《申报》副刊《自由谈》,得力于鲁迅先生的杂文,有人说给的稿费高达千字十六元,听耿庸兄说,黎先生告诉他,其实只千字六元。书籍稿费叫“版税”,按印数乘以码洋的总数,初版作者得10%,二版得15%,三版以后20%。金额比如今多得多。那时还兴预 付稿费,如果是名家,出版者约稿时可能先付200元,甚至有先付2 000元的。陶亢德办《宇 宙风》杂志 ,广约名 人写自传,往往一篇两三千字的短稿也预付一两百元,此人早年用“徒然”笔名在《生活周刊》上发表过译文,善于经营,林语堂系的“风”字号杂志,由他而起。 抗日战争后期,桂林成为全国出版中心,被称为“文化城”,集中许多文化人,当时稿费很 低,作家们曾提出“千字斗米”要求,但没有结果,所得稿费,写一千字还不如排字工人排 一千字的工钱。 改革开放以来,出版事业空前繁荣,但很多地方,多年来稿费标准还是一贯制,维持在千字 几十元上下,当然畅销书除外,可是写畅销书的又有几个?我认识的许多作家,从来没有谁计较稿费多少,写作的乐趣,毕竟不在金钱,使命感≠商品意识,倒不是因为“清高” 。 (作者单位:湖南省博物馆) (ID: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