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编辑活动的元规律陈景春摘 要: 本质和规律具有同一性,但又有不同之处,规律不能完全脱离本质,又不能用本质取代规律。应该在最高的层面上进行概括,发现并提出所有编辑活动共同具有和遵循的规律。为便于把握,不妨把基本规律称为元规律。“选择和加工”,可望成为编辑活动基本规律或元规律的核心。 关键词: 编辑活动本质 基本规律 元规律 选择 加工
近来,关于编辑活动基本规律的探讨成为一个热点,这是十分可喜的。笔者近年因忙于它事,搁笔数年,见闻较闭塞,但仍愿意就这个问题提供一些粗浅看法,以供同好者参考。
一 阙道隆同志在《编辑学理论纲要》的第九章,比较系统、深刻地总结了我国编辑学界关于编辑规律探讨的历史和现状,其中第二节“编辑规律研究的启示”,实际上是对目前由于从不同层次或不同角度出发提出的一些观点进行了过滤和排除,这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极大地缩小探讨的思维空间,进行准确的定位。为此,笔者首先拟对“阙文”的这一部分作一些补充。 (一)不能用编辑活动本质取代编辑活动基本规律 本文无意于也无力于在哲学层面上界定本质和规律这两个概念,仅从编辑学研究实际出发,并借鉴一些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作一些探讨。 本质一般指某种事物质的规定性。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十分精辟地指出:“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辞海》采用了此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内部相对稳定的联系,由事物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可见,探讨编辑活动本质时,应着眼于这一事物的特殊矛盾或内在矛盾。而规律和本质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列宁在这方面讲得十分清楚,他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说:“规律和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等的认识深化的同一类的(同一序列的)概念,或者说得更精确些,是同等程度的概念。”这表明某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应具有同一性。例如编辑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就应具有同一性,那种完全脱离编辑本质另搞一套的作法,可能不妥。但列宁又说:“规律是本质的现象。”说明这两个概念又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规律是本质的现象”。按笔者理解,就是规律比本质更接近于现象,更具体、更展开、更便于掌握和运用。如果说本质揭示了事物所固有的内在矛盾,规律则应揭示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考察一些其他学科,对于如何区分这两个概念可能有益。例如几乎所有的自然科学,都是在概念(揭示事物本质)的基础上提出规律,这些规律都可以使概念中的矛盾得以解决,甚至形成量化的可以计算的公式。爱因斯坦在对物质、空间、时间关系的研究中,创立了“同时性”和“相对性”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对论”的规律,这一规律在质能转换方面可用 “E = MC2” 的公式进行精确计算[1]。在一些人文学科如经济学、心理学中某些局部性规律,也可形成公式,进行计算。甚至在被人们认为最玄奥的美学研究中,也不乏有人进行这种追求。当代著名美学家李泽厚就曾说:“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会用精确的数学公式来表述美的规律。”这虽然只是一种象征性的预言,但作者那种把深奥的美的规律变为可以掌握的追求,还是令人欣赏的。当然,编辑学是一门软科学,它的基本规律,可能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不会像自然科学那样绝对和精确,但从基本特征看,应该是一致的。从以上一些学科的借鉴中启示我们,规律和本质可以进行明确的区分;但在编辑学的研究中,两者互相混淆或取代的情况经常出现。笔者就曾犯过这个毛病,例如把“解决什么与什么的矛盾”或“使什么与什么相统一”等作为编辑规律。这类提法如果含有某些真理性的话,也只是揭示了编辑活动本质的某些方面而不是编辑规律。后者所揭示的应该是如何解决前者的矛盾,使其相统一。 因而,在编辑基本规律的研究中,完全脱离本质,另立新说的作法不妥;以编辑本质取代编辑规律的作法似也应排除。 (二)在最高的层面上进行概括,探讨编辑活动的元规律 研究编辑活动的基本规律,应确定一个标准或尺度。笔者认为应该在编辑活动范围内最高的(不能再高)层面上进行概括。亦即在最高的层面上,对编辑活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律,以及各种特殊形态编辑活动规律进行梳理,扬弃其中偶然的和局部的过程、因素、现象,索隐探微,发现并提出所有编辑活动共同具有和遵循的规律。这一最高层面的尺度,对上而言,是一种限制,划定一个范围,即编辑活动范围,高出这个范围,可能就是社会规律或哲学规律了,它们虽能包孕编辑基本规律,但本身并不是编辑活动的基本规律。对下而言,也是一种限制,不能以低层次的局部或特殊的规律取代编辑基本规律,它们虽包孕于基本规律之中,但本身也不是编辑活动的基本规律。 在编辑学的研究中,探讨基本规律时就往往没能从这个最高的层面上来把握。譬如我个人亦未免此忌,表现形式一是在表述中对次要的、非本质的现象、过程、因素等未经过充分的舍弃或合并,以至描述性话语过多,可作进一步的删减或合并。二是以多条相互关联不大的规律来表述编辑活动基本规律,这里又包括了两个误区:第一,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如果承认编辑活动本质是稳固不变的,那么它与编辑基本规律之间应具有同一性,也只能有一条而不是多条;第二,从逻辑的角度看,我们所探讨的对象既然是编辑活动的基本规律,结果如列出数条,则其中的每一条最多只能算是这基本规律的一部分,而不是基本规律了(如果这数条之整合恰好能与基本规律概念的外延相等,倒还可以,但很少见)。所以我同意有的论者所提出的,作为编辑活动的基本规律,应当只有一条。为了避免和其他概念(如基本规律、普遍规律、特殊规律等)相混淆,更便于把握,笔者建议不妨把这一条编辑活动的基本规律称之为编辑活动的元规律。“元”有事物本原、基本之意;笔者这一提议是从科学学中“元科学”、“元规律”借鉴而来。所谓编辑活动的元规律,一方面表明它在这一领域内是最高的、本元的;另一方面又表明在这一层面之下,还有不同层面、环节和形态的规律,为研究这些更为具体的规律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只不过这些规律应该是由元规律衍生出来的,并遵循元规律。所以,如果能把思维空间缩小到编辑活动的最高层面上,或编辑活动的元规律中,可能又会使探讨少走一些弯路。
二 上文实际上是提出了笔者关于编辑活动基本规律的一些理想化标准和探索途径,以下愿作一些试验性研究,目的主要是印证一下这一探索途径的可行性。 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经常是通过生产实践、社会实践或科学实验来进行的。在这些活动中,会有某些联系或因果关系经常、反复地出现,并对该事物起支配作用,这些联系或因果关系,可能就是该事物的规律了。当然,也可以进行由概念到新概念的理论推导。结合我国编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自上世纪80年代以迄于今,对编辑活动的本质(即编辑概念)已经进行了充分、深入的探讨,而且这些探讨都是在大量编辑活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应是进一步探讨编辑活动规律极为有利的理论基石。在编辑本质的基础上进行推导,不失为一条捷径;反之,另起炉灶,则会舍近求远或陷入歧途了。 (ID: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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