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成员,WTO对成员方的一个根本要求,就是政府必须在WTO法律框架下运作,政府行为要符合WTO规则的要求,政策法规要与WTO规则接轨,特别是根据WTO政策法规的统一和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方各自的贸易政策、法规、措施和程序等统一、公开、透明,各成员有义务接受WTO贸易评审机构的评审,并将自己的贸易政策及变动情况通告各成员方。同时,WTO还要求其成员将已承诺的内容作为自己已有约束的一部分,不经紧急情况和履行特别通知不得变动。这就要求我国加入WTO以后、政府行为必须符合WTO规范,要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我国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也要适应这种新形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要做好出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当前,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对那些明显违背WTO规则或与我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不相符的,以及对阻碍我国出版发行产业发展的法规和“内部红头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同时,要尽快按照WTO的规则,结合我国国情和出版业实际情况,加快出版管理方面法规制定工作,将出版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以法律手段为主、经济手段为辅的出版管理法律体系。
二要建立和实行出版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实行出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保障并促进出版行政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正确行使执法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出版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建立出版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体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遵循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应当将执法责任和执法依据分解到执法和执法人员,确定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其次要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提出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并设定行政执法目标;再次要确立相应的制度,如行政执法责任书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会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目前我国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了法规不够完善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执法不到位,力度不够。为此,首先要强化行政执法,建立公开统一的行政程序,规范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建立对执法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加强对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同时,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对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数额大的案件,要按照有关法规给予狠狠打击,决不手软,以保证出版物市场的健康发展。再次,要明确不同执法部门的责权,改变多头、多层次执法问题。
四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入WTO后,我们面对的管理对象不仅是国内的单位,还有国外的企业,其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将比过去增大,对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会更高。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及文化素质,显得尤其迫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出版行政执法队伍,是推进出版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强出版管理的关键。要抓好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法规培训,使所有管理人员都能够做到懂法守法,既熟悉法律法规的实体内容,也熟悉执法的程序和规范,增强法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要健全执法队伍制度,严格考核出版行政执法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对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调离,对出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以更好地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大市场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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