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出版实践活动的产生与发展已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在实践中人们对出版活动的规律性也从未停止过探索,但以形成较为系统的知识体系为标志的出版学的建立与发展,则还处于较稚嫩的阶段。国外学者研究出版学,至今不过40余年的历史。起步较早的日本,1956年成立出版科学研究所,1969年成立出版学会,从1970年开始出版学术杂志《出版研究》;国际性的出版学术组织迄今还未问世。中国则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才有组织地开展出版学及其分支学科的研究。1983年4月,武汉大学率先在我国高校成立了第一个出版类专业图书发行管理学专业。1985年3月,中国出版发行科学研究所成立。这一时期,《中国出版》、《出版发行研究》、《编辑学刊》、《编辑之友》、《图书发行研究》、《出版广场》、《出版天地》、《出版广角》等一批学术期刊相继问世。从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出版学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以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中国编辑学会、中国图书商报等机构带头组织的全国性出版理论研讨会十分活跃,《出版科学》、《出版经济》、《编辑学报》、《电子出版》等一批高质量出版学术刊物的创办使出版科研园地大为拓展,大批学术专著及出版研究文集的出版使此期间出版研究呈现出硕果累累的景象。无疑,上述出版学理论研究的种种发展,将使人们对出版实践的认识更为丰富,也会使出版学理论体系的建立不断完善。
作为出版学知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出版学基础理论研究,也随着出版研究的整体发展越来越引起国内外出版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中外学者对出版学基础理论的探索,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下面分别对其进行简要描述与评价。
什么叫出版?这是出版学研究中首先要接触的问题。对出版活动内涵的理解不同,对出版学知识体系构架的认识也就不同。因此,中外出版界都很重视对出版内涵的研究,并形成了不同的认识。
日本学者认为:“采用印刷术及其他机械的或化学的方法,对文稿、图画、照片等著作品进行复制,将其整理成各种出版物的形态,向大众颁布的一系列行为,统称为出版。”[1]英国学者认为,出版是指“向公众提供用抄写、印刷或其他任何方法复制的书籍、地图、版画、照片、歌篇或其他作品”[2]。美国学者认为:“出版公众可获的,以印刷物或电子媒介为形式的出版物的准备和印刷、制作的过程。”[3]1971年出版的《世界版权公约》第6条给出版所下的定义是:“可供阅读或者通过视觉可以感知的作品,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并把复制品向公众传播的行为。”[4]韩国学者认为:出版是“以散布或发售为目的把文稿、文书或图画、乐谱之类印刷出来,使问世、刊行”[5]。
各国学者给出版所下的定义尽管在文字上稍有差别,但对出版活动本质特征的描述却十分接近。各国学者都认为出版活动的内涵由以下内容构成:①出版是将已有的作品形成为出版物的过程;②原始作品必须经过一个大量复制的过程,使其形成一定的载体形式,成为出版物;③通过一定方式使公众获得这些出版物,也是出版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国外学者对出版活动内涵认识较为一致的情况相比,国内出版界对出版活动内涵的认识则有着较明显的差异。现将国内学者对出版内涵的几种代表性观点陈述如下:①“凡将文字、图画或其他符号印刷到纸上,或把它们印成为图书报刊的工作,都称为出版。”[6]②“把著作物编印成为图书报刊的工作。”[7]③“把书刊、图画等编印出来。”[8]④“出版是指出版机构根据一定的方针和计划,选择、整理人类的思维成果和资料,通过出版生产赋予它们一定的物质形态,然后向社会传播。”[9]⑤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10]。⑥“所谓出版,就是选择、整理著作物,通过一定生产方式将其复制在特定载体上,并以出版物的形态向社会传播的一系列行为。”[11]⑦“通过出版生产的手段,把著作物编印成图书、期刊、杂志等印刷品,经过发行渠道,把这些精神产品推向社会,供应读者,即为出版。”[12]⑧出版即“社会上各种作品,包括文稿、图片、信息、音响、录像制品等等原件,汇集到出版机构以后,经过审定、选择、编辑和加工,使用一定的物质载体,复制成各种形式的出版物,通过流通渠道传播到全社会”[13]。
国内对出版活动内涵认识的诸种观点,大体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观点认为出版活动主要是出版物的印刷工作,上述①②③种意见都属于此种类型。这类在我国出版界长期占主流地位的传统观点,是在我国出版发行实践活动长期按计划分工模式运作的条件下形成的,它将发行活动排斥于出版之外,缺少出版内涵中最关键部分出版目的的描述。很显然,这类观点对出版内涵的表述是不完整的。另一类观点吸纳了国外出版界对出版内涵认识中的合理部分,并结合我国出版业非常重视编辑工作的特点,对出版活动内涵进行了较全面的描述,这些表述已与国际出版界对出版活动内涵的认识逐步接近。林穗芳在为《编辑实用百科全书》所撰写的有关词条中,提出了将作品转化为出版物要具备的四个条件:①经过编辑,具有适于阅读或吸取的内容;②具有一定的物质形式;③经过复制;④向公众发行,如出售、出租等[14]。这可以看成是第二类观点对出版活动内涵理解的代表性描述。
综合国内外专家对出版活动内涵认识的各种趋同化意见,我们认为出版活动的内涵,应由以下基本特征构成。
(1)出版是对已有的作品进行深层次开发的社会活动。出版不是对原始信息进行开发,而是对现成的作品进行开发。接受原始信息,将其归纳成知识,形成知识产品的任务,已由作者完成,或者说已主要由作者完成,已有作品的形成过程属于作者劳动过程,不归属于出版活动。作家创作、画家写生、音乐家谱曲等,都不能算出版,就是这个道理。
(2)出版是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使其具有适合读者消费的出版物内容的过程。出版过程虽不是知识信息的主要形成过程,却是一个对知识信息体系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是按照适合读者消费的要求进行的,并且,还要按照同样的要求对所选定的作品里的知识信息进行整理、补充、完善,也就是通过编辑工作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纸质货币不是出版物,纸币的印制不是出版活动,就是因为没有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从而缺少供读者消费的知识信息内容的缘故。
(3)出版是对加工好的已有作品进行大量复制,使其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一定载体形式的过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作品进行复制,都是使加工好的知识信息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载体形式的过程。只有经过大量复制,作品中所含的知识信息才能被众多的读者接受。档案工作也需要对原作品(文件)进行编纂、整理,使分散的材料能编辑成一卷一卷的案卷,但档案工作不是出版,因为没有大量复制的过程。在商品社会,作品大量复制过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产过程。
(4)出版包括将出版物公之于众的过程。通过各种方式将大量复制的原作品广泛向读者传播,也是出版活动的重要内涵。从西方对“出版”这一词汇的演变来看,法语Publier和英语Publish均源自拉丁语Publicare,而拉丁语Publicare的本义却是“公之于众”。可见,在赋予“出版”的众多涵义中,“公之于众”的涵义更有着特殊的地位。
综合上述四个特征,笔者用如下定义对出版活动的内涵试加描述:所谓出版,就是将知识信息产品经过加工后,以商品生产的形式大量复制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并使其广泛传播的过程。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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