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在编校工作中是一个常见名词,意指校对者针对原稿的差错与不足之处,以疑问的形式向责任编辑提出的行为,它是“校是非”的特有表现形式。“校是非”之所以必要,是由于它具有的知识性、创造性劳动特点,展示了一名校对者的文化水平和实际能力,在实践中发挥着补充、完善编辑工作的作用,对提高图书内容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校对质疑的对象应该是作者,但在图书生产流程中,责任编辑对图书质量负责,校对质疑的矛头往往指向了编辑。谁会乐意别人老“盯”着自己“挑毛病”呢?更何况出版社出于质量管理的需要,制订了相关的奖罚措施,编辑认定质疑无异于甘心领罚。于是该认而不认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校是非”的目的难以实现,校对者的纠错积极性也被挫伤。
切莫以为这一句一词一字一标符的争议不过是个人之间的事,它直接影响到编校合力的形成,关系图书的内容质量。表层地看,是有些编辑修养尚未达到闻过则喜、见贤思齐的境界,究其深层原因则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以下择要分析三个基本问题。
第一,编辑无限责任问题。出版行业目前的成书编校质量检查,责任人明确为编辑,无论通报的名单还是经济处罚的对象皆为责任编辑,所有的差错(包括政治性、知识性、科技性、标点符号、格式等)均在编辑的责任范围之内,这似乎意味着编辑对图书质量负有无限责任。出版社的出书范围如今更加宽泛,既包含通俗易懂的普及读物,又不乏专业性较强的科技著作。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学科细分已成趋势,编辑号称“杂家”,不可能与作者的专业化程度达到同一水平。尽管出版社也作了“按专业编稿”的努力,但毕竟编辑只是“作嫁衣”,不是像作者那样“做学问”,即便“做学问”,也是做编辑的学问,而非作者的专业学问。编辑的专业局限性与无限责任是存在矛盾的,这就会使原稿难免遗留差错。图书质检向来是检查“编校质量”,说明编校双方都应负有责任,也说明校对在弥补编辑疏漏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校对的行为方式问题。校正原稿并不是校对的主要任务,能做到必须奖励,做不到也无大碍,因为校对的宗旨是“对原稿负责”,保证校样与原稿相符就是尽到职责了。这一理念长期指导校对实践,其可行背景有二:一是当时出书要求十分严格,不仅作者写作水平可靠,誊抄规范,而且编辑加工严谨认真,不为利润挂钩所缚,这样产生的原稿差错很少。二是手写原稿采用活字版生产方式,排版错误是主要方面,校对从业者的文化程度又普遍较低,对他们只能也必须以“校异同”为根本要求。随着生产技术更新换代,从事校对工作尤其是担任责任校对,都应该具备高等教育的学历和相应的专业工作经验,旧的校对理念和操作方式就暴露出其历史局限性。在新形势下,校对职责定位存在着很大的改进空间,亟待进行深入研究。遗憾的是,目前尚无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新理论、新办法出台,校对的行为方式仍然局限于“校异同”,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提高图书质量的要求。
第三,市场大气候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建立,竞争意识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其初级阶段,急功近利和不规范竞争行为难免比较普遍地存在,“无错不成书”的顽症即是现象之一。有识之士已经就其原因作过许多透彻的评析,如“三审制”流于形式,编辑加工粗放,出版社过于追求利润,忽视图书生产的客观规律和量与质的矛盾关系,盲目压缩出书周期,热衷于“短平快”等等。但是对作者的浮躁心态、原稿质量滑坡的事实鲜有论及。当前在急功近利的大气候下,严肃认真、字斟句酌的创作态度已经“不合时宜”,作者成分复杂化,“速成稿”司空见惯,图书似乎脱离了精神食粮的品位,几与“时令食品”同日而语。加之采用电脑技术排版,原稿埋藏了大量形似、音同、多漏字讹误,差错率骇人听闻,编辑负荷空前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出版社的编辑定位更趋“重策划”,“轻案头”,编辑加工遗留的差错相当部分进入校对环节,更有赖校对大力提升“校是非”功能。倘若校对质疑不能实事求是地予以对待,其后果不言自明。毕竟校对是编辑的延续,“校是非”成功地做到了拾遗补阙,其功能日益凸显。
这里我们只是就校对质疑探讨有关校对功能的提升问题,至于如何进行现代校对标准化的研究,创立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普适性的职责认证体系,尚有待出版界共同探讨。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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