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校雠方法有四种,即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这四种校雠方法,是史学家陈垣总结前人和自己的校雠经验概括出来的,得到校雠学界的公认,被称作“四种基本校法”。这四种基本校法,完全适用于现代校对,因而也是现代校对的基本方法。
1.对校法。陈垣说:“对校者,即以同书之祖本与别本对读”,“其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对校法,校异同,是校对的基础性工作。陈垣说的“以同书之祖本与別本对读”,是指古籍校勘。由于辗转传抄传刻,古籍多有讹误和漏失,所以,整理古籍必先搜集同一种书的不同抄本或刻本,从中选择一本内容比较完整的作为底本(祖本),而以其他本(別本)作为比照,通过对读找出祖本与别本之间的异同。但是,发现了差异,却不能以别本为依据改祖本,而必须“据异同以定是非”,用“校是非”的办法来解决矛盾。因为存在三种可能性:可能是別本错了,也可能是祖本错了,还可能是诸本皆错。可见,古籍对校,只能发现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现代对校就不一样了,它以原稿为依据比照校样,发现了两者的差异,通常可以断定是录排错了,所以原则上应当以原稿为依据修改校样。这样一来,有人就认为“校对不过是字对字,认得字的都可以干”。这是误解。对校当然要“字对字”,但“字对字”也大有学问。同样采用对校法,为什么编辑没有发现的差错却逃不过校对员的眼睛呢?这是因为:第一,校对员精通对校操作技术,如点校、折校等,因而得心应手;而没有经过专业校对训练的编辑,由于没掌握对校操作技术,对校时往往顾此失彼;第二,校对员在校对实践中,养成了不同于编辑的阅读习惯。编辑阅读校样是“线性阅读”,把一个句子作为阅读单位,往往“得意忘形”,难以察觉个体字符的差异。而校对员对校时是“点性阅读”,把字、词、短句、符号作为阅读单位,例如“科学意味着文明”在校对员眼里,是“科学”“意味着”“文明”三个阅读点。训练有素的校对员,在对校过程中甚至可以做到“得形忘意”。第三,汉文字出错有其内在规律,例如上举“科学意味着文明”,“科学”容易错作“科技”,“文明”容易错作“文化”,这种出错规律,我们给它取了个名称,叫做“义连易讹”。“科”与“技”义连,“文”与“化”义连,人们在写“科学”“文明”时,容易下意识地错写成“科技”“文化”。而“科技意味着文化”在习惯线性阅读的编辑眼里,依然是“科学意味着文明”。坚持点性阅读的校对员,又掌握字词出错规律,就如同有了“火眼金睛”。校对工作专业化的必要性正在于此。郭沫若亲自校对自己的学术著作《青铜器时代》和《十批判书》,校了几遍,仍有错误,因而感慨地说:“《青铜器时代》和《十批判书》都由我自己校了几遍,但终不免有错误,深感校书之难。”钱钟书的《管锥编》出版后,发现500余处错误,他在重印本的后记里感慨地说:“校书如扫落叶。”
2.本校法。陈垣说:“本校者,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这里说的“异同”,是指出书中的内在矛盾,“前后互证”是发现内在矛盾的方法。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前后是有内在联系的,如果前后矛盾或文意不贯,就可能存在问题,就必须进行是非判断。现代校对的通读检查就是“本校法”。原稿本身存在的差错,用对校法是发现不了的,因为表现在原稿和校样上是相同的。只有采用“本校法”,通过书稿的内在矛盾才能发现差错。举个校对实践的实例:某书稿正文里说:“公元756年,四川发生大地震。”一位资深校对员校到书末发现一条注文:“天宝十五年,帝奔蜀,川中大震。”正文说“四川发生大地震”,而注文说“帝奔蜀,川中大震”。正文与注文发生了矛盾。原来,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爆发安史之乱,唐玄宗仓皇出逃,于次年(公元756年)逃到四川,川中百姓大为震惊。这就是“帝奔蜀,川中大震”的含义。公元756年,四川并未发生大地震,而是“大心震”。作者将“川中大震”误解为“四川发生大地震”,校对员用“本校法”发现并改正了原稿这处知识性错误。书稿中有些错误通过一句话中的内在矛盾便可发现。
3.他校法。陈垣说:“他校者,以他书校本书。”这里的“他书”不同于“对校法”中的“别本”。“别本”是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现代校对的“别本”则是校样。而“他书”指其他的书,当然是与本书内容相关的书。校对常用的“他书”是各种工具书。陈垣强调指出:此法“用力较劳”,“但有时非此法不能证明其讹误”。举例说:杜甫有首名诗,题为《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中有“葵藿倾太阳,物性固难夺”句,许多注家都把这句诗译作“向日葵老是围着太阳转”。“葵 ”就是向日葵吗?要解此疑,就得实行“他校”。先查植物志之类的工具书,得知向日葵原产北美,17世纪才传到中国,而杜甫是8世纪人,根本没有见过向日葵,证明“葵藿”并非向日葵。再查《本草纲目》,又知葵是古代的一种蔬菜,它有个特性,叶子向阳。接着查《说文解字》及有关古籍,又得知“藿”,是豆种植物的叶子,在杜诗里,藿是叶的代词,葵藿即葵叶。原来古代文人把“葵叶向阳”人格化,说葵叶向阳是为了“卫其足”(保护自己的根部),并进而赋予它亲情的内涵。《左传·成公十五年》批评鲍庄子不讲亲情,说他“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曹植在《求通亲亲表》上用了这个典故,向哥哥曹丕说:“若葵藿之倾叶,太阳虽不为之回光,然终向之也。”他自比葵藿,表示对哥哥的衷心拥戴。宋代诗人黄庭坚在《题净因壁》诗中就直接用“葵叶”:“蕉心不展待时雨,葵叶为谁倾太阳。”显然,注家因为望文生义,误释了杜诗。辨识这类错误难度较大,只有“以他书校本书”,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4.理校法。理,即推理,运用自己的知识进行分析、推理,作出是非判断。段玉裁说:“所谓理校也,遇无古本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发现了问题(包括前后矛盾、数本互异),又查不到可靠的根据,就只能运用“理校法”作出是非判断。举一个清代学者王念孙理校的典型案例。《战国策》上有一名篇,题为《触詟说太后》,《古文观止》选了它,是千古名作。两千年来,没有人怀疑它。到了清代,王念孙却怀疑“触詟”二字有误。该文说:“赵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赵氏求救于齐。齐曰:‘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太后不肯,大臣强谏。太后谓左右:‘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左师触詟愿见,太后盛气而揖之。”王念孙觉得:“有复言”与“左师触詟愿见”前后句文气不贯。他认为,“左师触詟愿见”可能是“左师触龙言愿见”之误,“言愿见”同前句的“有复言”文气就贯了。这里,涉及一个历史人物左师究竟姓甚名谁,叫做“触詟”还是叫做“触龙”?如果此公名叫“触龙”,那么王念孙的推理判断就完全正确,可能是后代传抄将“龙言”二字错合成詟字。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战国纵横家》,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左师触龙言愿见。”证实了王念孙推理判断的正确性。于理不合又无据可查的,在现代著作中仍然存在。现代著名编辑周振甫,就曾用理校法发现毛主席在《沁园春·雪》词中的一处笔误。该词首次在《诗刊》上发表时,词中有“原驰腊象”一句,周振甫为《毛主席诗词讲解》作注时,认为“腊象”当作“蜡象”,蜡,色白而凝重,用“蜡象”形容雪原,好像白色的象群在原野上驰骋,更加合乎情理。于是,他给《诗刊》主编臧克家写信请教,臧回信同意将“腊象”改为“蜡象”。
在校对过程中,常用的推理方法有二:一是从分析字词含义入手,周振甫用的即此法;另一是运用逻辑方法,王念孙用的即此法。
必须强调指出:四种基本校对方法,应当综合运用,但不同校次各有侧重。比如在对校时,应把重点放在比照上,一般不要去做“他校”和“理校”。又如在本校时发现了矛盾,首先要对校,查查原稿,以排除录排错误,如果不是录排错误,再用其他校法。
历史在进步,事物在发展,校对方法也在不断地创新。现代对校的折校点校和校改后的核红、整理以及制片后的对片,都是在传统对校法基础上的创新。在计算机技术介入出版生产之后,又创造了“人机结合”的校对方法。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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