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电子音像教材的联合出版之路陈冬新摘 要: 电子音像出版社由于受到无图书出版权和人才结构的限制,在开发教材中处于配套和从属地位,只能采取与文字出版社联合出版的方式。出版集团制订可操作性的政策是联合出版的前提。联合出版的关键是出版社之间通过版权贸易方式签订互惠互利的合同。联合出版的途径有五种。 关键词: 电子音像教材 联合出版 开发
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就在出版界引起一波又一波震动的新一轮教材出版改革,在21世纪走向大规模竞争的前台。于是,在实验区的中小学课堂里,学生们手上的教材已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一枝独秀”的老面孔变成不同版本的“新鲜”教材。参与竞争的大小出版社各有自己的酸甜苦辣,而隶属于新闻出版系统的电子音像出版社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一、电子音像出版社的尴尬 在新一轮教材开发中,音像出版社乍看起来是“机会无限”。从教育部基础教育改革的红头文件中,也确实能看到这种机会:新课程改革的目标是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观,符合这一要求的新教材必须综合考虑教材、教师、学生、环境等要素,考虑到这四个方面要素的新教材要具有开放性、交互性,这样的教材只用图书这种单一的载体很难表现出来,而应采用一切现代化的高新技术,用多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示新知识,达到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接受,激发学习的兴趣的目的,使教与学以及评价都成为快乐的过程。因此,《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中小学用于课堂教学的教科书(含电子音像教材、 图册),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机会就变得可望不可即了。 首先,在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地理”或“综合课程(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等)”等每一门课程都不宜仅仅以电子音像的载体出现,在需要音像载体体现的课程中,都是先以文本的形式出现,再配套出版相关的电子音像教材。即使是最宜用电子音像载体表现的信息技术课,也必须是在有了相应的文字教材后才能出版配套的其他载体的产品。教育部门编制的中小学用书目录中,音像教材都是与文字教材分开征订的,并且往往是以配套产品出现的,又被排除在“一费制”之外。虽然教与学是一个双向互动完整统一的过程,音像电子教材就是以互动的形式出现的,但仅仅用电子音像载体无法达到 这个过程的完整统一。 其次,对于想开发新教材的电子音像出版社来说,即使不想听天由命,而去和图书出版社争个高低,但却无法逾越政策障碍:电子音像出版社不能出版图书,没有图书出版权。因此,即使电子音像社有某教材的出版权,它也必须找图书出版社合作,打上图书社的牌子,再配上自己的电子音像产品。 最后,新一轮教材开发中,所有的出版社都憋足劲要做“立体化”开发,即包括文字教材以及相关的电子音像教材、图册、教学辅助资料等一揽子开发。人民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是教材开发的主力部队,他们已在相关媒体发表声明:任何人、任何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编写、出版、制作自称与人教版、北师大版教科书配套的教学辅导用书、电子音像出版物、教具、学具等。所有成功开发出某一学科文本教材的出版社,都会充分利用已有的作者队伍、对该学科教学情况的了解等编写资源,相继开发相关的电子音像产品及教学参考书,这样既可以把市场做足,也能保证教辅用书的质量。而且,图书出版社进入电子音像出版领域,政策上也允许:新的《音像出版管理条例》已允许图书出版社出版与 教材配套的音像产品。 总而言之,电子音像出版社要想在新教材出版中占一席之地,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利用载体优势,和图书出版社联合,共同开发。这样,在新教材出版中,从一开始就决定了电子音像出版社的依附和从属地位。加上长期形成的人才结构和发行渠道的限制,使电子音像出版社在新教材开发中,经常处于“有劲无法使”的尴尬境地。 二、从一个个案得出的启示 最适合做光盘的信息技术课,是迄今为止唯一正式走进课堂的电子教材。目前,全国介入信息技术出版的电子音像出版社有以下几种情况:和图书出版社联合,出版与文本教材配套的光盘;以盘(盒)配书的形式,书不定价,光盘(盒带)定价稍高(涵盖书的定价);没有文本教材只以光盘(盒带)的形式出版。仅以光盘(盒带)的形式出版的弊病前面已分析;对电子音像出版社而言,以盘(盒)配书出版的形式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形式除了有违规之嫌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得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否则就走不通。这样,和图书出版社联合,出版配套电子音像教材成为既合法又可行的唯一形式。在这样的合作中,电子音像出版社面对的“公关”对象既简单又复杂:如果从一开始就能与合作的出版社及作者建立良好的互惠互利关系,配套出版就会顺利得多,如果从一开始就在二者之间留下阴影,如在版权出让、定价、包装、营销等方面存在异议,日后合作将会充满艰辛,作为配套的电子音像教材的出版发行之路更会崎岖不平。某电子音像出版社在合作出版电子教材中,因未处理好与作者的关系,电子教材出版计划几乎流产。 电子音像教材联合出版之路,到底应该怎么走? 第一,出版集团(总社)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使电子音像社在系统内做电子音像的配套出版有合理的依据。目前隶属于新闻出版系统的电子音像出版社,其主流产品还是教育产品,与文字出版社在内容、出版资源上没有本质的区别,不同的只是表现形式,一个是依赖于印刷技术的纸介物,一个是依赖于影视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电子音像制品。实际上,就目前文字出版社的人才结构和发行渠道而言,其开发电子音像教材是力不从心的,往往需借助外力,客观上也有与电子音像出版社合作的需要。因此从出版集团(总社)的整体利益出发,为电子音像教材的配套制订可操作性的政策,以合理调配系统内各专业人才和专业优势的力量,从而调动系统内多媒体联合的积极性,才能最经济、最大限度地立体开发教材。这样的政策是系统内电子音像出版社存在的基本价值,也是保证其能有所作为的基本前提。而不能“放任自流”,使其自相“折腾”,从而各自疲惫。 第二,租型。严格地说,租型实际上是一种发行的联合,这种联合一直是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统天下的时候的一种主要方式。对于新教材的出版,租型又有新的变化: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发行上,不宜使用租型的办法。因为,实验教材的发行仅限于实验区,数量不大,出版社基本上有能力保证印制并课前到书;同时,新教材培训任务重,出版社有必要亲自前往。在实验教材完成向新教材的过渡后,出版社出于占领某地方市场的考虑,愿意与地方出版社联合。这时合作的前提是,一方教材质量高,受师生欢迎;另一方发行力量强,在本地市场有号召力。这样双方才能互惠互利,合作顺利。目前音像教材的租型主要是英语磁带。 第三,有机地融入文字教材的立体开发中,做好配套出版工作。利用电子音像专业人才和专有发行渠道的优势,使文字教材通过配套电子音像载体后,更加完善,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并因此能扩大发行量,这是配套出版的基础。这种联合,成功的前提是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1)与文字教材出版社的关系。如以版权合作的形式,与文字出版社分享利润,这样一方面使教材更丰满、更完善,另一方面又保证了文字出版社的合理利益。如果该社在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已包含有关电子音像出版的权利,那么两社之间可以就电子音像的出版权进行直接的转让,并由文字教材出版社转告作者即可;如果需另外与作者签订电子教材的出版权,那么应在与原出版社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与作者签订电子音像教材的出版权。 无论哪种情况,与原出版社的充分沟通和签订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的联合出版合同十分必要,这是合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2)与作者的关系。作者的著作权是否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是配套产品能否保质保量顺利出版的关键因素之一。3)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教材的出版和发行,教育部门掌握着“生死予夺”之权。如何与文字教材出版社密切配合,做好教育部门的工作,得到教育部门的支持,是整套教材成功的又一因素。 第四,积极开拓,争取拿到教材出版的选题权,以主动的身份和图书出版社联合。尽管目前电子音像出版社在开发教材上有诸多的不便和困难,但市场不等人、机遇稍纵即逝,电子音像出版社不能墨守成规,无所作为,应针对电子音像载体在开发新教材上的优势,积极策划,找准切入点,并与相关作者联系,拿到选题权。在此基础上与图书出版社的合作就会处于主动地位,双方合作就会顺利得多。当然,这样的操作难度非常大(取得作者的认可不易),同时要考虑本社资金的承受力以及人才结构,总之要结合社情量力而行。 第五,把眼光放在教育改革的最终目标上,在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做好多媒体开发的文章。新课程强调大力开发课程资源,在新课程实验区,教师对课程资源的呼声最高。新课程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提出课程功能,因此,教材及配套产品的编制不仅要从有利于学生巩固既学知识与技能的配套资源的开发上下功夫,更应从有利于促进学生想像力、创造力的发展,丰富学生情感,启迪学生心智等方面入手。基于这种开放理念的新的课程资源,范围极其广泛,除传统的教材、教辅的内容外,还拓展到自然、社会、历史、人文等领域,其载体更多地转向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挂图、幻灯片等。现行的文本类教辅读物是应试教育的产物,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它最终是要消失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子音像产品在新教材教辅开发中有巨大的潜力。 (作者单位:九通电子音像出版社)
(ID: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