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出版企业的产权制度创新曾庆宾摘 要: 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而现代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只有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充满活力。中国出版企业产权结构目前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这就需要对出版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创新。 关键词: 出版企业 产权 现代企业制度 产权结构多元化
中国出版企业产权的现状与问题 1.所有权和经营权扭合,政企不分。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出版单位实行全方位管理,造成所有权与出版单位法人财产权、经营权扭合在一起。这体现为过多干预出版单位的经营生产,使得出版单位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用,降低了经济效益。由于经营自主权不够完善和稳定,出版单位的决策过程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导致决策过程复杂、缓慢,丧失了许多竞争取胜的机会。 2.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功能难以有效结合。产权关系明晰,就可以对人、财、物、产、供、销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形成一套严密的管理网络和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由于产权制度不健全,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功能难以有效结合。当权力过分集中时,由于经营自主权的残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致使一些出版企业显得活力不足;当权限过多放给出版企业时,所有者难以对出版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仅如此,产权的残缺,也容易导致出版企业的短期行为和冒险行动,造成出版资源的浪费。 3.企业委托代理结构不完善。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出版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界定不清,从而导致出版企业产权制度不合理,故需要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来促进出版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但仅仅依靠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不可能完全解决出版企业的产权问题。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资产,但全国人民不可能每个人都去直接管理与经营国有资产,而要以委托代理制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因此,如果企业委托代理结构不合理,企业的产权问题就不能得到根本解决。目前我国出版企业产权委托代理结构不完善,委托者与代理者之间不是一种责权利相对称的互为约束关系,而是一种严重的责权利不相对称的软约束关系,从而导致出版企业产权制度的无约束与低效率。 4.内部激励制度不健全。企业最大的目标是在相同条件下以较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收益。从这个意义来讲,产权特别是收益权是否得以明确界定并得到制度的有效保障,对产权主体的激励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合理的产权制度应充分考虑员工的知识投入与能力大小,结合企业的组织形态、当事人的风险态度等,合理配置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以达到对利益主体的有效激励。可是,由于出版单位内部产权制度不健全,责任、义务、权利不可能统一,结果形成吃“大锅饭”,加上产权残缺带来的干部终身制,干部能上不能下,影响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另外,价值评判标准不明确,只注重经济效益考核,无形中把人才(企业)引向短期行为;分配形式单一,难以体现个人的技术、(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特殊作用;劳动关系和用人制度陈旧,不利于人才正常流动。 5.内部人力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既要依靠技术进步,又需要产权制度保证。通过产权制度,首先能保证收入分配与要素贡献相对称。其次资源配置主要由员工来进行,员工的知识和能力是决定企业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合理的产权制度可以让员工有公平感,有利于激发其创新才能。 6.内部民主管理和约束功能乏力。产权制度所起的约束功能主要体现在降低产权的排他性成本。约束功能十分重要,它不但有利于节约企业成本,更会限制“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给他人造成的“负激励”效应,从而有利于提高团队合作效率。然而,由于出版单位内部的产权关系没有理顺,致使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由于出版单位的法人代表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派,导致对上不对下,难以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其行为。同时,法人代表的决策权过分集中,缺乏一个民主的面向市场的集体论证体系,这样既不能有效地避免各种出版风险,也使腐败行为有机可乘。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局限于所谓“政企分开”的产权明晰层面上,对于出版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只是认为只要实现了两权分离并赋予出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就能塑造出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就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事实上,国有产权固有的“所有者缺位”特点,使得国有企业不能彻底摆脱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依然难以建立高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难以应付由于监督不力产生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我们认为,投资者产权才是公司企业及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基础,当前国有出版企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不但在于产权不明晰,而且在于合理的产权结构的缺失。因而,如何科学地构造这一产权结构,既是出版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能否有效运作的前提,也是出版企业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 出版企业产权改革的措施 中国出版企业的产权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改变出版业政企不分的局面,明晰国有出版企业产权,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产权的经营效率;第二是通过产权的多元化,改变国有出版企业“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1.强化国家宏观管理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明晰国有出版企业产权。首先,强化国家的宏观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功能,放弃市场主体的身份,国家职能才可能规范,出资者的利益才可能得到维护。因此,应当对政府公共权力的领域作出明确的界定,保证国家对出版方向和政治导向的监控权力(重大选题专题报批等)。至于出版单位的生产数量和品种,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加以引导、规范。国家和出版单位的关系,由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提供产品的征税人和纳税人的关系,这就使国家的宏观间接调控出版职能获得客观基础。 其次,摆正政府的职能和权力。政府对出版的管理职能从注重微观经营活动逐步转向对出版业的价值形态管理,着重对出版产业的宏观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以保证出版的正确导向。在调控和管理上,主要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引导出版产业建立起科学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调整出版产业的结构和布局,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 再次,实现国有资本人格化。资本人格化就是企业员工资产的产权主体和国有资产产权的物质客体两者的实际统一。资本的人格化,不仅是出版单位法人产权制度的基础,也是政企分开、独立经营的前提。政企分开、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不仅是出版单位建立自我积累机制、自我发展的前提,而且是出版单位激发活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发挥宏观调控能力的惟一途径。 2.将国有出版企业集团上市,通过资本市场上的股权置换和兼并收购的方式,降低国有股比例,提高法人股比重,实现产权多元化。首先,出版单位在进行产权改革时,施以股份制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应该降低国有股在股权中的比重,并相应提高非国有股的股权比重,以提高出版企业治理绩效。其次,要在出版单位内部引入多元投资主体,通过各投资主体对本身利益的关注来减少“内部人控制”和“所有者缺位”等问题。当国家股的比重降低到一定程度、法人股的比重增大到一定程度后,法人股成为大股东,具有较强的资产约束并通过投票监督代理人的行为。这时候“所有者缺位”现象自然会因人格化的法人股权的到位而消失,国家股处于参股地位。法人股权不可能得到因加强监督和约束带来的全部收益,这些收益按照公司股权的比重进行分摊。这里便存在一个外部性问题,国家股和社会公众股都从公司治理绩效的提高中获得利益,而无需支付多少成本。也就是说,国家股权置于参股地位既可以避免因国家干预企业而造成的“政企不分”问题,又可以“搭便车”获得好处,这对国家而言是无成本的收益。 3.改变出版企业国家股的性质,将国家股设置为优先股。优先股不同于普通股,它先于普通股而获得收益分配,且是事先承诺的,类似企业合约中的固定收入,风险较小,收益也较小,权利要比普通股小得多。这样做就实现了国有股权退出企业经营控制领域,真正使得资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产权的分离。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法人股东关心公司的积极性。因为此时法人股东成为企业合约中的剩余索取者(风险承担者),公司经营绩效越好,法人股东获得的剩余分配越多。另一方面,由于优先股的收益是事先约定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任务得以实现。两条途径对应两种产权结构配置状况,都可以作为出版产权改革的制度选择,两种产权制度有一个共同前提,即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正如本文开始所言,投资者产权是公司企业及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核心,产权结构多元化是最基本的产权制度安排,是现代企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 4.重视人力资本,通过出版企业员工持股方式实现产权多元化。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了人力资本的理论体系,他认为,研究经济增长问题,不仅要考虑有形的物质资本,更有必要考虑人力资本,而且,人力资本的投资收益率高于物质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出版产业是属于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员工的努力及其人力资本作用的发挥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效率。因此,就产权的完整性而言,有效地考虑人力资本产权非常重要。应该允许和鼓励人力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实行“干股制”,使员工获得部分不能转让、但可以参与分红的股份,以便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合理的产权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各个资本投入者的相关利益,以共同提高出版效益。员工持股有利于加强内部民主监督制度,防止“内部人控制”和“所有者缺位”的各种不规范、不正当的行为,有利于实现产权多元化和改善产权结构。 参考文献 [1]黄惠群.企业家激励约束与国有企业改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陈昕.WTO与中国出版.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韩中和.企业竞争力.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4]赖继志.国有企业改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徐旭先.产权多元化:国有企业改革再定位.经济师,2000(9)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出版社) (ID: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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