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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务实求新的语义研究新作——评《汉语语义结构研究》程乐乐
李芳杰先生的《汉语语义结构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下文简称《研究》)遵循从意义到形式的研究路线,对语义结构作了专门研究,在继承前人研究基础上,以语义结构为突破口,采用新的研究方法,秉持务实的态度,力求创新,得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结论。 1.贯彻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原则。形式与意义是语言学的核心内容,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如同一张纸的两面不可分割。“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弄清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从原则上说,进行语法研究应当把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讲形式的时侯能够得到语义方面的验证,讲意义的时候能够得到形式方面的验证”(朱德熙《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1985年)。《研究》一书中无论是讨论某个词组还是某个句类,都非常注意把意义和形式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和分析。这样得出的结论因而才有价值。 2.在务实的基础上力求创新。《研究》一书在具体分析中处处体现出务实的特点。比如说,很多学者都认为动宾的语义关系是说不完的,这是客观事实,但是,到底主要有哪些宾语?它们出现的频率如何?本书通过对《动词用法词典》统计的分析认为,“出现频率较高的仅5类,依次是:受事、处所、施事、结果、致使”。这种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值得称道,其所得出的按使用频率高低排列的动宾类型,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研究》一书的可贵处不仅仅体现在务实上,更体现在创新上。首先,作者创造性地扩大了“语义格”范围。一般认为,语义格指的是动词和它联系的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如施事、对象、工具、时间、处所等,《研究》还把“定中”“状中”“心补”等结构中的语义关系也纳入“语义格”的范围。其次,区分了隐性语义结构和显性语义结构。“显性”和“隐性”的概念最早是朱德熙提出的,但没有具体区分何为隐性语义结构,何为显性语义结构。《研究》一书对此进行了区分,认为“句法结构直接表示的语义结构是显性语义结构,句法结构通过添加隐含成分表示的语义结构是隐性语义结构”,并以“鲁迅的书”为例,认为它含有三个意思:A.属于鲁迅的书;B.鲁迅写的书;C.写鲁迅的书。A是显性语义结构,而B、C是隐性语义结构。 3.注重研究的应用性。一切理论最终都应指向应用。《研究》一书中所有的考察和分析都与应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应用性常常体现为:分析细致、周全,方法与结论具有可操作性。《研究》中精彩的分析和规律的总结大都建立在细致周全的分析之上,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又时时注意方法和结论的可操作性。例如,《研究》在分析句类时,对“使动句”的描写就非常细致,作者把它分为“使令句”和“致使句”两大类,“使令句”又着重分析讨论了“催”字句、“让”字句等四类代表句式,并对这四类句式的语义结构关系作了非常细腻的分析。这样的分析和所得的结论可以为对外汉语教学及其教材编写服务,使研究直接进入应用的前沿。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研究》从对外汉语教学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句型主体论”的教学语法体系,主张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应以“句型为体,字词为翼”建立教学语法体系。作者研究的应用性由此可见。这样的研究将有助于对外汉语教学的学者、专家和广大教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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