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书畅销成因和伪书现象思考杨 锋
图书作为精神产品和消费品,和其他商品一样,有优有劣,有真有假。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会使出版生态得以进化和繁荣。然而,近年来出现的伪书现象,则是出版生态的一个变异的怪种,它的存在,令出版界陷入尴尬。在中央电视台的“ 3·15”晚会上,民间反伪书第一人——姜汝祥博士成为突出贡献候选人之一。在播放的电视资料片里,伪书《执行力》《没有任何借口》被作为例证反复出现。将伪劣的图书产品列为“3·15”晚会的打假维权主题,这还是第一次。什么是伪书?在法律上如何界定?眼下法律界、出版界还没有关于伪书的权威界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今年2月下发的一份紧急通知,将它称为“含有虚假宣传信息的图书”,并将它列入专项检查的范围。“打假书不允许有任何借口”,行政命令如是说。众所周知,文抄公古已有之,“剪刀加糨糊”的文章和书也比比皆是。然而,伪书却不是在这种意义上的文抄公和“大拼盘”。当下,人们只能用列举法对这种现象进行描述:假借作家或权威人士之名,伪造或“攒”出并非出自名家之手的文字出版以谋利。比如,署名而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借口》,署名“周国平”的《纯粹的智慧》《读禅有感悟》等。 电脑有“攒机”,若是自己动手,那叫“DIY”,自己享用,并无侵权和谋利之嫌;若是应客户要求而“攒”,那叫“兼容机”,而非品牌机,商家会开出清单,注明各个配件的生产商及型号。在出版界,除了盗版书外,也有所谓的 “攒书” ,尤其在图书发行的“二渠道”那里,这早已不是什么发财的秘诀。从公开盗版到暗地里“买卖书号”,再到“攒书”直至现在的伪书,我们看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轨迹?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文化现象、出版现象?伪书为何得以堂而皇之地出版,且成为畅销书?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和警觉。 一、 伪书畅销之成因 北京开卷图书市场研究所的调查分析显示,《没有任何借口》上市以后14个月,其中13个月独占非文图书市场的鳌头。该书的持续热销甚至带动了一批概念跟风和类似题材图书的热销,例如《没有任何借口Ⅱ》《执行力》《把信送给加西亚》等。有人统计,《没有任何借口》一书年发行量约200万册。从经济效益看,这类书的市场营销是成功的。而它们何以能畅销?为何又在此时畅销?应该说,其中既有历史的远因,也有现实的近因;既有思想文化方面的根源,也有政治经济方面的缘由;既有法律和体制缺陷方面的因素,也有职业道德方面的原因……仅从出版管理者的角度看,就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作为一名出版编辑,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察其原因。 (一)市场营销方面 1.满足和迎合了人们的某些需求和心理。这类图书集中在经营管理、励志及心理自助类等方面,这反映了人们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理念的需求及“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的需求和心理。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新一代企业家急需要“修炼内功”,而家族式管理模式的企业更需要员工“忠诚”,渴望从“洋书”中获取真经。 2.崇尚成功人士,追求明星效应的需求和心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应该说成功人士、名人是时代的楷模,崇拜、模仿和学习他们并没有错,错在“迷信 ”二字上。伪书的制造者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盲从、迷信心理,借“名人”“ 洋人”之口之手杜撰出一本又一本的伪书。 3.快速成才,走捷径的心理和需求。“知识改变命运”的口号,学习型的社会催生了人们急于成功、成才、快速适应社会转型的需求,当这种需求与供给不对称时,当速成与系统学习不相适应时,那种避难就易的本性就会驱使人们主动去选择那些通俗易懂的“薄书”“译本”,而非“厚书”“译本”,就像“文革”中的小册子、语录本。读书变成了快读书,读快书,读薄书,立竿见影的实用心理,造成了这类书的畅销。 (二)在出版运作方面 伪书制造者利用了出版方面的种种缺失,通俗的说法就是钻了空子,打了“擦边球”。 1.出版法规的缺失。种种迹象表明,伪书制造者对法律的研究很深,他们的做法虽谈不上高明,但分明是在法律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是在有意规避法律风险。为了避开版权之争,他们采取了移花接木等手法。据姜汝祥博士介绍,在公布的 95种伪书中,假冒原版图书有两类:一是借用西方原著的书名,但作者是假的,书的内容也是假的;二是这本书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书名是假的,作者是假的,书的内容当然也是假的,这第二种情况在假书中最多。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虽有“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的表述,但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并无相对应的责任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中的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分别列举了十一条和八条应予以追究的责任,似乎也无法对应。对这类书的准确定性和对它的法律责任的追究等方面都将是新的课题。 2.出版社改革过程控制的缺失。近年来,出版社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制。由于历史的原因,多数出版社在改制方面还拿不出成熟的办法,存在种种缺失。(1)缺乏应对市场的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面对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一时拿不出更多的应对措施及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于是,简单地压任务,下利润指标,限制书号等,从客观上造成了这类书得以出版的空间。 (2)缺乏策划人才、选题资源、资金实力等方面的积累。策划优秀的选题,引进优秀的国外著作,是离不开上述条件的,如果这方面条件不足,就只有采取“拿来主义”,不分良莠,照单全收。 (3)缺乏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引进图书的国际化运作跟不上,版权管理缺乏规范,不少出版社的版权顾问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的根本就没有。 3.审稿程序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每一位编辑都应知道,对那些署名为外国作家的书,起码要做到“三看” :一看原版书的样书,二看作者的版权委托书、对译者的授权书、规范的出版贸易合同,三看译者依据原版书的粗译稿或节译稿。认真考察以上这些版权的授予、作者及写作的真实、译者的水准、文字的规范等内容,都是初审、复审、终审应该严格把关的,也是最基本的程序。然而,这类伪书都在这几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我们有理由怀疑,伪书是否坚持了三审制。 4.编辑队伍素质的缺失。抛开与伪书制造者心照不宣甚至狼狈为奸的个别人不论,从编辑队伍来看,不排除以下情况。 (1)缺乏敏锐的政治意识。不善于发现这类书在价值取向、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像《没有任何借口》鼓吹的无条件服从的错误观点,缺乏应有的警惕性。 (2)缺乏准确的鉴别力。在多元化文化思想的冲击下,哪些是我们要吸纳的优秀的文化成果,哪些是应抵制的,心中无底,眼中无准星,毫无保留地全盘接受。(3)缺乏科学的态度和加工处理。不作说明,不加处理,不是以对社会对读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帮助读者分清其中的精华与糟粕。 (4)缺乏对利润至上行为的自觉抵制。 二、伪书现象之思考 诚如新闻出版总署在紧急通知中指出的那样,少数出版单位出版的这些含有虚假信息的图书,“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欺骗了读者,破坏了出版市场秩序,也损害了中国出版界的声誉”。一些有识之士指出:“一个错误观念的散布,它的危害要比一个不合格生活产品的危害要严重得多……对伪书的批评如果仅仅停留在诚信的拷问和道德的谴责上,是不够的……如何从内容上厘清它的危害,可能是作为出版人士可以做的若干努力中的一种。”作为出版编辑,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认真的思考和自律。 思考一:牢固树立依法出版的思想观念,严格自律,不打擦边球。长期以来,总有一些人热衷于打擦边球,这种思想和做法对于出版社的发展无疑于饮鸩止渴。我们要做到懂法、守法,对于那些有意规避法律追究的“聪明人”,还要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 思考二:坚持党的出版方针,严格把关,不漏过一种内容不合格的产品。要增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意识,把握(下转47页)(上接77页)社会发展的主流,在多元化的文化中坚持吸纳先进、科学的文明成果,提高鉴别力和判断力,真正学到、引进科学的、先进的、符合人类发展方向的精华,在引进版权中的“拿来主义”和“关门主义”同样不可取。 思考三: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严肃出版纪律。这次专项检查出有问题的出版社是少数。但有着潜在问题的具有普遍性,在正常出版物中同样存在不同程度的思想内容和导向问题。一个负责任的出版社,一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编辑,仅仅做到守法遵纪是远远不够的。一些本来就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错误的工作观念,在一些正版图书中依然犯有同样的毛病,应引起充分注意。 思考四: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出版经营理念,开展健康有序的良性市场竞争,走可持续发展的出版道路。苦练内功,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健康的图书市场,而不是虚假的、非健康的、扭曲的市场。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用正当的竞争、勤奋的劳动获得合理的利润。 (作者单位:武汉出版社) (ID: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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