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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编辑学会主办  
 
2005年第五期  
 
目 录

卷首语
·走好出版转制的路 / 宗 诚
专论·特约稿
·出版转制引发的思考 / 王仿子
·建立事后审查制度略考 / 袁 亮
编辑学·编辑工作
·电子编辑和电子出版物:概念、起源和早期发展(下) / 林穗芳
·编辑的情绪与情绪调控 / 姬建敏
·图书编辑与期刊编辑的角色差异 / 何海龙
出版学·出版工作
·编辑出版学专业教育需要总结和提高 / 邵益文
·出版集团治理结构问题刍议 / 杨海波
·论出版同质化竞争 / 马北海
·出版项目制:出版社持续发展的动力 / 姜 华
·出版业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及对策探析 / 许举信
·试论期刊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 庄 严
数字技术·多媒体·网络出版
·谈电子文献语料的校对 / 于立滨
·网络发行之路 / 朱河囡
书苑掇英
·质量滑坡——出版繁荣背后的隐忧 / 赵襄玲 刘 辉
·我们怎样参加图书订货会 / 吴 言
·出版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 余海燕
·重视出版社作者队伍建设 / 梁 虹
·解读组合 / 安 民
编辑史·出版史
·古代书院的藏书与刻书 / 曾建华
编辑随笔
·漫话编辑的八种情境 / 关开澄
品书录
·丧钟为谁而鸣 / 载文葆
·评《编辑心理论》 / 张自然

 

丧钟为谁而鸣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纪实》读后

载文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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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京审判中有许多重要内容,其中可供质疑之处,应该揭示和讲论,限于时间和篇幅,难以兼顾和畅叙。这里特别要介绍《审判纪实》中最令人难忘的我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痛击板垣征四郎一节(《审判纪实》057—061页)。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起诉书指控板垣征四郎有主要破坏和平罪,参加制定并执行对我国的分裂阴谋和侵略战争。此人是十分猖狂狠毒的日本陆军将领。1931年任关东军高级参谋,参与策划“九一八事变”。后任伪“满洲国”军政部最高顾问。 1936年任关东军参谋长。1938年任陆相,主张扩大侵华战争并制造张鼓峰事件和诺蒙坎事件。次年任侵华日军总参谋长。1941年升陆军大将。1945年任第七方面军(驻新加坡)司令官。他主持了种种罪恶深重的谋划和侵略战争。
  板垣征四郎和他的律师组织了15个证人为他作证,而板垣征四郎自己则做为殿军压阵,准备亲自出马,为自己辩护,可谓来势汹汹。
  板垣征四郎的个人辩护从1947年10月6日开始。对自己在战争中犯下的滔天罪行或矢口否认,或避重就轻。中国检察官倪征根据找到的日本外务省秘密档案中的御前会议文件、内阁会议文件、日本关东军与陆军省的往来密电、关东军的动员令等重要材料,一连盘问反驳了板垣征四郎整整三天。面对大量铁一般的事实,板垣征四郎无话可说,也无法推卸自己的罪行。
  由倪征担纲的反诘盘问整整持续了10天。在这10天里,倪征代表中国检察组对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发起了一轮又一轮激烈的痛击。
  这是中国检察官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最具锋芒的时刻。倪征高超的智慧,流畅的表达,沉稳的气度和娴熟出色的辩论技巧,以及对英美法律体系的精深理解征服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有的人。直到很久以后,倪征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神勇表现还常常作为法庭控辩场面的经典被人提起。
  倪征和中国检察组不辱使命,在法庭的激烈交锋中打赢了对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这一仗,日本战犯和他们的律师精心组织的辩护防线被彻底摧毁了。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对土肥原贤二的判决书中,判定他在对华侵略战争的策划与发动、阴谋炮制建立伪“满洲国”有罪;判定他在中国其他地区实行的政治阴谋、武力威胁、扩大事态进展上有罪;在对苏联以及对1941年至1945年实施侵略亚洲各国的战争中有罪。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对板垣征四郎的判决书中,判定他在参与中国满洲事变、建立傀儡伪“满洲国”的阴谋中负有主要责任;对建立内蒙古与华北傀儡政权负有主要责任;作为近卫内阁的陆军大臣,对扩大在中国的侵略范围负有很大责任。法庭最终判定他有罪。
  倪征在晚年所作的回忆录《澹泊从容莅海牙》中,回忆东京审判的情景时写道: “这场战斗,对我来说,是一场殊死战,因为我受命于危难之际,当时已把自身的生死荣辱,决定于这场战斗的成败。事后追忆,历历在目,既有辛酸苦楚,又稍感告慰,有不可言喻之感慨。我写到这里,已泪水盈眶,不能平静下来。”
 阴谋侵略是最大的犯罪
  震动世界的东京审判,从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举行。该庭在历时两年半的审判过程中,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 36份。英文审判纪录48412页,详细记述了日军的残暴罪行。对25名日本甲级战犯作出判决,其中7名被处以绞刑。
  判处绞刑的七名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
  对乙级丙级战犯的审判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进行中,南京、上海、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以及苏联的伯力等地也设立了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这些战犯在受害各国犯有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罪及违反人道罪。受审的战犯共有5416人,其中 937名恶贯满盈的战犯被处以死刑。例如:被判绞刑的松井石根的部下,最先攻入南京、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第6师团指挥官谷寿夫等,于1947年4月26 日在南京被执行枪决。
  东京审判以及在南京、上海等地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法庭的判决,向全世界表达了这样的信念:正义必将战胜邪恶,阴谋侵略是最大的犯罪,这是必定要得到应有的惩处的!
 
  (作者单位: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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